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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宣帝

陈宣帝 (第1/2页)


  
  自太建十三年以前,论高齐、宇文周事皆附陈下;自太建十二年隋文帝纪号开皇,凡论隋事皆附隋下,唯论陈事则列卷中;陈、隋皆中国之君,南北分疆,义无偏胜也。
  
  小人之争也,至于利而止矣;而更有甚焉者,始见为利而争之,非必利也,争之以不相下,气竞而不能止。有国家者,毒众连兵、暴骨如莽而不止;匹夫匹妇,讦讼操戈,两败交伤而不止;乃不知因此而害不弭,舍此而固有利也。明于计者,方争之顷,一念旁及而早知改图矣。
  
  晋悼公与楚争郑,用兵十年,连十二国之诸侯,三分四军以疲于道路,仅服一郑,而中国之力已惫。
  
  当其时,若舍郑而无可以制楚者,乃服郑而晋遂不竞,楚亦恶能制哉?幸楚之不觉而亦相竞于郑耳,使其舍郑而他图,三川危、天下裂矣。夫晋与楚,非择利而趋也,气不相下,捐躯命以求赢,匹夫匹妇之情也。
  
  宇文氏与高齐相持于宜阳,经年不解,韦孝宽以宜阳一城不足损益,彼若弃之来图汾北,我必丧地,欲罢宜阳之兵以防汾、晋,力穷于所争之地,而流念以旁营,孝宽可谓智矣。
  
  宇文护不能从,斛律光果弃宜阳而筑十三城于汾北之西境,拓地五百里,孝宽撤宜阳之兵以奔命,而大败于汾北,定阳失,杨敷擒,而其所争者亦败,悁悁忿戾之情,亦恶足以逞哉?孝宽之机甫动,斛律光之情已移,所争者俄顷之閒耳,迷于往者,固不觉也。
  
  夫孝宽、光皆趋利之徒也,然于忿戾相乘之顷,返念以自谋成败,思以免无益之死伤,而不徒糜烂生灵于尺寸之土,则又岂徒工于计利哉?
  
  利不可竞也,忿尤不可不戢也。固执必胜以快其忿,幸而败,不幸而亡;两俱迷,则徒为斯人之困以自困,将有旁起者坐而收之。匹夫之乘潮竞渡以身饱鱼腹而不惩,事有大于此者,为千古笑。不知不仁,君子之所深恶也。
  
  二
  
  为五行之说者曰:“荧惑之精,降为童谣。”
  
  言虽非实,而固有指也。荧惑者,以荧荧之光、荧荧之智惑人者也。火之光,荧荧而已,炀之而兴,撤其膏薪而息矣,然当晦也,则闇行者依之以求明,故曰月固不胜火,大明有耀,不足以荧荧矣。
  
  故智者求明于日月,而不求明于火,恶其有炀之者也。童谣者,荧荧而惑人者也,是之谓荧惑之精,非必天之星降为童之谣也。善通其义者,可以垂鉴。
  
  祖珽欲杀斛律光而无其隙,韦孝宽密为童谣以闲之,而光坐诛。夫天下之为童谣者,皆奸人之造也,岂果祸福之几,鬼神早泄其秘于童稚之口哉?鸜鹆之谣,师已造之,为季氏解逐君之恶也。
  
  故童谣者,必有造之之人;即其果中于事理,若河閒姹女、千里草之属,亦时有志疾恶而葸弱畏祸,师妇姑诅咒之智,喋喋于烓壅之閒而已。若灵帝之国必亡,董卓之身必戮,又岂待童谣而知邪?
  
  晋文公城濮之师,势不容于姑已者也,“原田每每”之诵,恶知非楚人之反閒哉?故曰:“先民有言,询于刍荛。”刍荛可询也,出其所不意而对以公也。
  
  民之为言,不可听也,先为之成言,必其荧荧而惑人者也。祖珽之奸,高纬之愚,孝宽之诡,一童谣而光以死,高氏以亡,可畏也哉!
  
  上愈察,下愈谲,愬谮不行,而童谣兴,惑乃益不可解。王洽、李邦华以死鼠于小竖之口,可为痛戾者,岂徒高纬之愚乎?崇祯已巳,都城被围,兵部尚书王洽、戎政李邦华、简军政,宦官忌之,为童谣曰:“杀了王洽,鞑子容易杀,杀了李邦华,走破鞑子鞾。”播令上闻,洽被诛,邦华削夺,军政益紊,以底于亡。
  
  三
  
  中国输岁币于夷,自宇文氏始。突厥挟两端以与宇文、高氏市,宇文畏其为高氏用也,岁给缯絮锦彩十万以縻之,高氏亦畏其为宇文氏用而厚赂焉。
  
  夫宇文与高于突厥,何中外高卑之有哉?弱役于彊,屈者其常也,而突厥固曰:宇文、高氏,中国之君也,中国之奉我,常也。此骄夷狄之始祸也。
  
  宇文、高氏脧削中国以奉于其类,非其士,非其民,无不可也。而后世驽窳之君臣,且曰:宇文、高氏,中国之君也,不惜悉索之于民以奉突厥而国以安,吾亦奚不可邪?此启惰君陋臣之祸始也。
  
  地之力,民之劳,男耕女织之所有,殚力以营之,积日以成之,委输以将之,奉之异域,而民力尽、民怨深矣。无用无以养兵,无人无以守国,坐困而待其吞吸,日销月铄,而无如之何,自亡而已矣。
  
  而不但此也,方其未入中国之日,已习知中国之富而使朵颐久矣。
  
  中国既自亡,而揖之以人为主,其主臣上下皆固曰:此畇畇之原隰,信天地之沃壤也,肥甘之悦口,轻煖之适体,锦彩佳丽之炫目,繁声冶奏之娱耳,求焉而即得,取焉而即盈,昔之天子奉我而如不及,今为我之臣妾,而何求不克邪?
  
  故淫nue婪取,川吸舟吞,而禹甸为荒郊,周黎为道殣,皆宇文氏之毒,延及千年而益烈。悠悠苍天,其如此皮骨空存之赤子何也!所为推祸始而为之痛哭者也。
  
  四
  
  度德量力相时以沮有为之气,君子弗取。而当积衰已久,立本未坚,求自保以徐图有为也,则度德量力相时之说伸矣。高纬不道,亡在旦夕,陈与接壤于淮右,宣帝决策遣吴明彻帅师北伐,庸讵非所宜为、非所可为者?
  
  顾使陈深计而思其所竟,纬虽必亡,吴明彻能以积弱之孤军捣邺、并而灭之,如宋武之于姚泓否邪?用兵三年而不能越吕梁一步,与高氏一彼一此,交敝于两淮,徒为宇文氏掣高氏之肘而利其吞龁耳。
  
  宇文之决于灭纬也,韦孝宽固曰:“齐目长淮之南,悉为陈氏所取,与陈氏共为犄角,必当所响摧殄。”则其用陈而陈为所用可知矣。
  
  巴蜀失,江陵陷,陈之大思在宇文而不在高氏。为高氏犄角而拒宇文,不可为而尚可为也。为宇文犄角而灭高氏,宇文无北顾之忧,而地益广,兵益众,气益张,昔者齐为陈蔽,而今则陈受周冲,去狐狸而邻豺虎,则他日者,既下巴、荆以乘上流,临江介而捣建业,旁无所挠而势无不便。是灭齐适以自灭,不待智者而知也。
  
  当斯时也,天下之势,在宇文而不在高氏明矣。陈所急者,在江、郢、庸、蜀而不在淮右明矣。即无能奋兴以決图荆、襄,抑惟固境辑民、治兵积粟,听二虏之争,而我以暇豫图久远之计,悉三吴、湘、广之力,尚可为也。
  
  计不出此,乘人之危,收旷莽难守之地以自居功,殆犹鼠也,潜出而掠人之余也。高氏为己之捍卫而急撤之,陈何恃以抗宇文哉?高氏亡而明彻败。
  
  金人告宋曰:“吾亡而蒙古之祸移于宋。”其愚同,其祸同也。舍周无虑,贪得以逞,有可为而不可为,为其所不可为以自诧,祸已及,乃跼而自缩,晚矣。高氏不灭,陈氏不亡,叔宝虽不足以固存,尚可俟他姓之兴以延江左衣冠之统,刘子菐、萧宝卷不灭,而叔宝灭乎?
  
  五
  
  谅闇不言,孔子曰:“古之人皆然。”古谓殷也。周公定礼,于此阙焉,意者其不然邪?故孔子但言古。夫周公推至孝以立极,岂三年之爱不逮古人哉?
  
  时有易而道有诎也。殷道立弟,国恒有长君,则冢宰虽非伊、傅,而不能擅命以乱天下;周道立子,而冲人践阼,冢宰持权,则苟非其人,固不可托也。
  
  即其人可托矣,而小子同未在位,以周公之忠,二叔之流言且不可遏,非贪权罔恤之奸,未有不惩周公之难,而敢于自危以危天下者也。故殷道至周而易,道大易,则一端不得以独存,时诎之矣。
  
  若后世之天下,无非三代之比也。三代有天下者,名而已矣,其实则亦一国也。王畿千里,政教号令所及,今之一大省会耳,诸侯固自为治也,则其事简。诸侯受制于天子,而无所诎于天子之大臣,天子之卿视侯,视云者,仰而跻及之之谓也,则其任轻。
  
  诸侯入相,自有宗社,而不敢尝试,非诸侯而相,则夹辅之公侯可入正之,而相臣不敢自恣,则其权分。郡县之天下,统四海于一人,总已则总天下矣,其事繁,其任重,其权壹。冢宰已总天下之职官,司农已总天下之田赋,司马已总天下之兵戎,司寇已总天下之刑罚,而又总而归之一人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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