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章 我一直觉得《金足印象》才是成都市市歌 (第1/2页)
人群里不知道是谁突然喊了一句:“唱一个嘛。”
“哈哈哈,对嘛。”
“那是不是宁霄雪哦。”
“是滴。”
“哎?这个姑娘娃长得好乖哦,小伙子也称头。”
“唱一个,唱一个。”
看似起哄,但是这种轻松的氛围,笑容挂在了周围所有人的脸上。
宁霄雪眨巴着卡姿兰大眼,看向陆鸣:“要不你去唱一个嘛?”
她模仿着川渝方言,伸手戳了戳陆鸣的肩膀。
陆鸣嘴角一抽:“唱歌你才是专业的,别看我。”
宁霄雪不干了,打趣道:“哎呀,我也想多听听你唱歌,去吧去吧。”
眼见对方完全没有献唱的意思,陆鸣也不想驳了大家热情相邀,于是看向了流浪歌手手中的吉他。
“用一下呗?”
对方欣然同意,将吉他塞进陆鸣手里后,点了杯咖啡斜靠在椅子上,俨然一副听歌放松的模样。
眼见陆鸣拿起了吉他,大家再次鼓掌,宁霄雪也在其中起哄。
唱什么好呢。
回想起前世可以代表成都的歌曲,真要说起来,陆鸣觉得《金足印象》才是成都市市歌。
喂~切哪儿~切金足印象~
喂~在哪儿~在金足印象~
这么具有代表性的歌曲,可惜自己手边没有伴奏。
那要不还是唱那首《成都》吧。
【哈哈哈哈!陆老六又要唱歌了。】
【啊?我还以为宁霄雪会上去唱呢。】
【白高兴了。】
【陆鸣唱歌也不差的好吧。】
【在你眼中我是谁~】
【别EmO了,还没到时间。】
【笑死,在咱们霄雪面前唱歌,陆鸣不会紧张到忘词儿吧。】
一条条弹幕飞快的滑过,但不管是谁上去唱,大家似乎都挺开心的。
陆鸣走到流浪歌手的麦克风前,清了清嗓子,说道:“一首《成都》送给大家。”
【啥?成都?】
【新歌?】
【这才到川州几天啊,就又写了一首出来?】
【我去,这么顶?】
吉他声响起,舒缓的前奏让大家停止了交谈,侧耳倾听。
陆鸣磁性的嗓音从音响里传出。
“让我掉下眼泪的,不止昨夜的酒。”
“让我依依不舍的,不止你的温柔。”
“余路还要走多久,你攥着我的手。”
“让我感到为难的,是挣扎的自由。”
“分别总是在九月,回忆是思念的愁。”
“深秋嫩绿的垂柳,亲吻着我额头。”
“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,我从未忘记你。”
“成都,带不走的,只有你。”
“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,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。”
“你会挽着我的衣袖,我会把手揣进裤兜。”
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,坐在小酒馆的门口。”
……
流浪歌手坐直了身子,两眼放光。
大家全都吃惊的看着眼前弹唱的大男孩,久久说不出一句话。
这首歌最打动人的,是词曲中深深的怀念,以及对重逢的盼望。
给时光以生命,给岁月以温柔。
走过的路,看过的风景,想念过的人,都被这首歌扣响了名为回忆的门扉,在脑海里重逢。
这首歌很安静,城市的烟火不过是早中晚的风景。
这首歌很平静,直到深夜灯光的熄灭,回到最初的原点。
宁霄雪小嘴微张,有些惊讶。
好苗子啊,陆鸣在舞台上,真的会发光!
直播间的弹幕也开始了飞快的刷屏。
【在外地的川州人,突然感觉好遗憾,像是错过了一些美好,或者说让时光从指尖恍然流过的惘然。】
【这首歌一下子把我带回了收到川大的录取通知书的一刻,望江校区周边的美食安抚着深夜饥肠辘辘的胃,安顺廊桥边经常会有街头歌手唱着民谣,武侯祠熊猫基地春熙路都留下了我的脚步,突然好想念这座充满人间烟火的城市。】
【其实也没啥子。成都也就是一座城。忘不了的,是那个黄昏,那个人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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