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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章 能破案

第五十三章 能破案 (第1/2页)

午餐后。
  
  魏振国带着人,慢悠悠的来到长阳市刑警支队。
  
  省会长阳市的刑警支队是个大单位了,下属多个刑警大队,其级别与宁台县的刑警大队一样。下辖的刑事科学技术中心也是大队规格的,其建设的实验室规模最大,种类最多,单论数量而言,是省厅的好几倍。
  
  同时,长阳市刑警支队也有自己的办公楼,总共12层的大建筑,天生带着股子小地方警局高攀不起的味道。
  
  楼内。
  
  小会议室。
  
  空调呜呜的叫着,抗议着房内的人数过多。
  
  临时搬进来的椅子,胡乱的堆积占领着空间,连窗台上的吊兰都被挪了开来,只余几片叶子,稀松的散落在地面上,无助的像是几只正在被清洗的小龙虾。
  
  此时坐了十多名刑警。最显眼的是坐在靠门位置的,梳了大背头,发色黝黑闪光的两杠三星。
  
  所有人进来,瞅到这位,都会虎躯一震,只觉得这位卓尔不凡——这个年纪这个级别,确实是非常不凡。
  
  江远进门来,目光更是不由自主的在他的大背头和衬衫上巡游。
  
  其他刑警多是搞一个好打理的短发,衬衫则是乱糟糟有点脏的,而这位,发型一丝不苟,衬衫干干净净一尘不染,这就好像一群长毛猫中间蹲了一只无毛猫,总觉得哪里怪怪的。
  
  “都来了,我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位是咱们省厅刑侦局的四级高级警长,柳景辉柳处和三级高级警长,高强高处。”坐在里面的是刑警支队支队长余温书,见江远等人到达,立即开始介绍。
  
  柳景辉正是梳着大背头的年轻无毛猫,彬彬有礼的起身,向大家点点头。
  
  他旁边的高强科长普普通通,大约四十多岁的年纪,身上的衣服脏的很没有个性。
  
  刑警支队支队长余温书又介绍魏振国和江远等人。
  
  魏振国非常社会的起身,向众人抱歉,且道:“路况不太熟悉,过来的可能慢了,让大家久等了。”
  
  “没事,我们算着时间过来的。”余温书一句话结束这个话题,然后开始介绍本队的刑警们。
  
  一间小小的会议室里,聚集了三个层级的刑警们,让所有人都意识到,案件一定是出现了重大的变故。
  
  在警察系统内,省厅,市局和县局之间并不是隶属关系,而仅仅是业务指导的关系。这就跟农业厅、财政厅或者教育局之类的机构类似。
  
  县教育局要听市教育局的业务指令,但涉及到人事、财权等重要问题的时候,县教育局是听县府的,市教育局是听市府的,互不统属。
  
  同样,县局的刑警大队,在人事权方面,也都是听从县局和县府的,业务也是独立于市局的刑警支队的。而市局的刑警支队,有它自己的刑警大队,也只能指挥自己的刑警大队,涉及到县局的时候,它最多也就是督导或者业务指导一下。
  
  到了省厅的刑侦局或者刑侦总队,其性质也没有太大变化,只是业务的成分更少了。绝大多数的省厅刑侦局,自己都是不办案的,刑侦局也只是省厅内的一个普通部门了。
  
  不过,如此浓缩的省厅刑侦局,其内部人员,不说个个都是高手和专家,但能派出来督导案件的,肯定是不简单的。
  
  有省厅刑侦局的参与,也让在场的刑警们的兴奋度,不断的积累了起来。
  
  “接下来,我给大家读一下326失踪案,现在叫326绑架杀人案的有关文件,以及重组专案组的安排……专案组的组长,由我担任,副组长分别是柳景辉,高强……”余温书在市局里的职责,与黄强民在县局内的职责相当,只是平台大了100倍而已。
  
  来自宁台县局刑侦大队六中队的副队长魏振国,以及江远等人,在余温书主持的会议上,没有丝毫表现的机会,只听着他朗读文件和讲话。
  
  用了将近10分钟,余温书才将话题拉了回来:“根据专家研判,初步认为,326绑架杀人案,主犯谭勇,不止参与了一起凶杀案。”
  
  呜呜呜。
  
  发出叫声的,是电风扇的声音。
  
  众人非常平静。
  
  看到省厅的人都出现了,就好像从卧室的大衣柜里刨出一个穿着你的衣服的男人,他总不可能是来修空调的吧。
  
  同样的,谭勇案要是就死了一个人,省厅还派来两个人,岂不是多余。
  
  “柳处,你来说吧。”余温书将位置给让了出来。
  
  “我在这里说就是了。”柳景辉站起身,道:“326凶杀案有几个疑点,第一,主犯谭勇称,自己绑架丁兰,是求爱不成,恼羞成怒的冲动行为,其目的是为了将其丢到高速公路旁,吓吓她,之后再次冲动,发展到了强……奸……强……奸后,他本想带丁兰回自己房子,杀人埋尸,结果因为丁兰的哀求,变成了挖掘地下室以囚禁。”
  
  柳景辉用锐利的眼神扫视着四周,缓缓道:“这里最不合情理的地方,在于谭勇将丁兰带回长阳市这件事。从宁台到长阳市,中间要经过收费站,还有抽检,冒这么大的风险,只为了将丁兰带回自己空置的房子以杀人埋尸,这不合常理。谭勇在交代的过程中,一定是隐瞒了关键之处。”
  
  柳景辉看看周围刑警们的反应,继续道:“谭勇是做工程的,懂得使用工程车辆,有熟悉的工地,弃尸的选择很多。他声称开挖地下室,是为了埋尸,因为丁兰的乞求和主动服务,他才决定从埋尸转为挖掘地下室……这样做的难度和风险,比在野外或工地埋尸大吗?有这个必要吗?尤其是地下室的挖掘要用到一些机械,谭勇专程运来,并不容易吧。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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